有機溶劑在工業生產中被廣泛使用,比如在橡膠、塑料、防治、印刷、油漆、軍工等領域。有機溶劑在產品生產中主要用于溶解某些物質,但需要在產品成型之后去除掉,因此就會產生大量有機廢氣。有機廢氣大量無節制排放,不僅推高生產成本,也會污染環境、引發事故。所以,回收并利用有機廢氣,不但能夠保障安全生產,凈化環境,同時也會降低生產成本。
VOCs活性炭溶劑回收的過程由四個階段構成:
(1)寧夏活性炭吸附
吸附過程可持續到從炭層到吸附區出口,使之達到放空濃度。選擇吸附器的尺寸和物流速度時,要保障放空前,炭層的操作時間與操作周期相吻合(例如,如是8h白天操作,夜晚進行再生)。然而,很多情況下是臨近放空時,就必須轉換到第二個吸附器(并聯設備),轉換過程可用手動或者借助時間繼電器來完成。
(2)寧夏活性炭解吸
飽和VOCs活性炭的再生主要是在120℃~140℃,利用水蒸氣進行;在處理高沸點溶劑的情況下,則要求相應較高的蒸汽溫度。解吸時,可用萃取方法從上至下洗提一部分溶劑,直至達到炭層的終溫。因此,在很多情況下需謹慎地進行解吸,這對易分解的溶劑很重要。有時還可見到在炭層中具有保障外部加熱的輔助加熱裝置;在這些情況下,可減少蒸汽流量,增加冷凝液的濃度。通常為了加熱系統和解吸溶劑,僅需要一半的解吸蒸氣,而大量的蒸氣用于洗脫。這種關系在很濕的活性炭上可能會有變化,因為解吸VOCs活性炭上所吸附的水,需消耗大量的能量。